逨鼎中的四个“毋敢”
与《周礼》的印证
四十三年逨鼎铭文里的四个“毋敢”与《周礼》中的“六廉”、“要会”等内容相互印证,都是对为官者的自身修养和执政能力进行考核,从制度上建立一套选拔、管理、监督、考核官员的完整体系,以加强对官员的监督和管理,有效预防腐败产生,保障官员的清正廉洁。除了考察官员的政绩,更关注官员的政德。这些西周政治治理的宝贵经验,值得当今廉政监察建设借鉴和学习。
《周礼·天官·小宰》载:“以听官府之六计,弊群吏之治。一曰廉善,二曰廉能,三曰廉敬,四曰廉正,五曰廉法,六曰廉辨”。六个方面均以“廉”为冠首,从精业、才能、敬业、公正、守法、明辨分别提出了对官员最基本的要求和规范。德、才、能是最基本原则,明确考察官员的六条廉政标准,重点突出了对为官者廉洁从政的要求。
六廉中的“廉善”“廉能”“廉敬”与四十三年逨鼎铭文中“毋敢荒宁”意思基本相同,都是告诫官员克己奉公,不得懈怠懒政,要承担责任,履行职责;
“廉法”与“毋敢不规不型”有异曲同工之妙,要求官员守法奉公,按照规章办事,不徇私情,公正用权;
“廉正”与“毋敢不中不型”都要求官员严于用权,公正不偏;
“廉辨”与“毋龚tuó”都是告诫官员要廉洁自律,不贪污受贿拒绝腐败。
除此之外,周代还有“要会”制度。《周礼·天官》载小宰之职有“月终,则以官府之叙,受群吏之要。赞冢宰受岁会。岁终,则令群吏致事”。大宰和小宰就是专门从事监察考核的官员。在月底和年终对官员财务出入、政绩等进行定时考核,督促他们勤廉政事,实现对官员的监察。
以史为鉴,可以知兴替。四十三年逨鼎铭文在册命之外,包含着周宣王对官员的殷切期望和谆谆教诲,从思想意识、领导才能、奉献精神三大方面对官员做出了明确要求,充满了训诫哲理,体现出强烈的“防腐诫奢”“刑德并用”“主体廉责”等政治理念,是我们中华民族宝贵的政治文化遗产。
千年前的青铜宝物见证着历史,我们要不断深入挖掘古代优秀的廉政思想、人文精神和道德观念,时刻警醒着我们学习清廉从政的传统美德,坚守党性原则,严格自律,清白做人,清廉从政,做新时代廉洁从政的表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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涵养廉洁文化
建设廉洁政治
编辑:翟慧萍
审核:康军建